自2012年10月9日起,受理台灣地區紐西蘭簽證申請的辦公室已有所變動。居住於台灣的申請人須將簽證申請案件親自遞交或郵寄至台北的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external link)。
您將須要申請訪客簽證,若您:
- 欲於紐西蘭停留超過三個月
- 為學生或工作簽證持有人之配偶或子女
- 為17歲以下子女的監護人
- 欲多次探親者
- 為非免簽證國家的國民
訪客簽證申請表格(external link)您可從紐西蘭移民局網站下載,我們也建議您先閱讀 “訪客簽證/許可說明”(external link)
這份說明將提供給您關於紐西蘭訪客簽證申請的資訊及幫助您了解相關的要求
紐西蘭電子旅行授權
自2019年10月1日起,部分國際旅客與轉境乘客在抵達紐西蘭之前必須持有 NZeTA (紐西蘭電子旅行授權)
什麼是 NZeTA?
NZeTA 是紐西蘭政府自2019年10月1日起所採取的新的邊境安全措施。部分免簽證入境紐西蘭的旅客, 在出發到紐西蘭之前需持有 NZeTA。NZeTA 並非簽證,並不保證能夠入境紐西蘭。在抵達紐西蘭時,旅客仍必須符合所有現有入境規定,例如持有下一段航程機票、為真實遊客的身分,並且健康狀況良好。
誰需要 NZeTA?
您如果屬下列情況,就必須在來紐西蘭之前取得NZeTA:
- 持有免簽證國家/地區的護照入境。
- 澳大利亞永久居民。
- 遊輪乘客,不論國籍。
如果您是來自需要簽證國家的遊輪乘客,以搭乘遊輪的方式造訪紐西蘭,您可以持有 NZeTA或簽證入境。如果您搭機入境紐西蘭之後搭乘遊輪,則必須持有簽證。
過境旅客也需要 NZeTA 嗎?
來自免簽或免過境簽證國家/地區的旅客需要 NZeTA 以過境奧克蘭國際機場轉機大廳前往另一個國家。
欲了解更多有關 NZeTA資訊,並查看符合資格的完整國家/地區名單,請訪問immigration.govt.nz/nzeta 或詢問旅行社。
旅客何時應要求辦理 NZeTA 並支付其 IVL?
您應該在出發前來紐西蘭的旅程前,提早申請NZeTA。NZeTA 的申請可能需要最多72小時的辦理流程。
自2019年7月起,您可以在 immigration.govt.nz/NZeTA 網上申請 NZeTA 並支付 IVL。NZeTA 於2019年10月1日起屬強制性規定,僅適用從當日起旅行的旅客。如果您在向航班或遊輪辦理報到時沒有持有 NZeTA,您將會被拒絕登機或登船。您或許能在辦理報到時申請 NZeTA,但如果紐西蘭移民局 (INZ) 不能及時處理您的申請,或是您的申請被拒,則您將被拒絕登機或登船。
財力證明
您必須提供證明可支付在紐西蘭的住宿、生活費用、及離境紐西蘭的機票。 此一證明文件亦可由具紐西蘭公民或是居留身份之擔保人所提供。
如果您沒有財力擔保人,則必須提供:
- 每人每個月紐幣1,0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或
- 若住宿費用已全部繳清,則出具每個月紐幣4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
可接受的證明文件包括:
- 旅行支票之影本
- 銀行匯票
- 信用狀
- 申請者名下之銀行報表
若您有財力擔保人,則財力擔保人必須填寫”訪客簽證擔保書”
護照效期
在您離開紐西蘭時,您的護照須有三個月以上有效期。
康證明及移民局指定醫生
請參考健康要求及移民局指定醫生相關說明